逾13歲國人 4成活動量不足
【民生報/記者張雅雯/報導】
2006.11.08 03:39 am
俗語說:「要活就要動!」然而,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的「身體活動量監測調查」顯示,近四成13歲以上的民眾活動量不足,尤其以投入職場的中壯年最嚴重,與參加計畫的20個國家相比,活動量排名也吊車尾。
這項調查是在2004年秋季,針對6009名13歲以上民眾進行「身體活動量電話調查,主持計畫的陽明大學社區護理研究所助理教授劉影梅表示,身體活動量足夠的定義,是指達到每周費力活動60分鐘或是每周中等費力活動150分鐘的活動量,調查發現分別只有33%、50%民眾達成,近四成民眾屬於活動不足。
研究並發現,國內青年學子活動量普遍足夠,但是一進入工作職場,活動量即大幅下降,劉影梅指出,26~45歲工作人口活動不足情形最嚴重,特別是白領階級以及社會新鮮人,平均每天久坐不動時間達七小時;不過,45歲後乃至於65歲退休前,活動量卻有緩步上升情形,中等費力活動150分鐘比例可達65%。
衛生署將其中5069名18~65歲的活動盛行率,與國際廿國進行比較,國人的活動量呈現吊車尾:以活動量不足的比例而言,台灣明顯超過國際上17%的平均值,以男、女分組來看,男性僅優於沙烏地阿拉伯、女性只贏過日本與比利時;若比較愛運動的比例,台灣也只有24%,遠低於國際平均的43%,居倒數第三位。
劉影梅指出,中等費力活動就是當持續十分鐘活動後,還可以舒服的對話、但無法唱歌,呼吸會比平常快一點、流一點汗、心跳快一點,她強調:「走路就可以做到。」以每分鐘120步的速度、持續健走至少十分鐘,即可達到適當的運動強度。
特別是長久坐在辦公室的人,每天往往走不到三千步,劉影梅以「礦物級」形容,非常不利健康,至少得走到七千步,才符合「動物級」的標準,最健康的目標應該是一天一萬步,若以一千步需要花十分鐘估算,建議一天必須額外多走40分鐘才行。
Sunday, November 12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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