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17, 2006

醫材差額負擔日增 引爆階級待遇爭議

醫材差額負擔日增 引爆階級待遇爭議
【民生報/記者張雅雯/報導】
2006.11.10 03:55 am


全民健保最近將陸續開放塗藥血管支架、陶磁人工髖關節的差額負擔;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質疑,此舉將造成民眾選用醫材有階級差別待遇,且有違法之嫌。

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,健保是強制型社會保險,目的在避免經濟弱勢者得不到合理醫療,如果是必要、有療效的品項,就應全額給付,但「差額負擔」只給付基本費用,民眾想用貴的藥材,必須掏腰包補差額,而付不起差額的弱勢者,便只能忍受較差的醫療。

令人憂心的是,健保局對「差額」並無規範,完全由醫院開價,可能形成價差黑洞;如果醫療人員、廠商不斷鼓吹「健保沒給付的藥材比較好」,缺乏判別力的病患,可能淪為待宰羔羊。

此外,健保法第58條規定,已納入給付的項目,除非另有規定,否則醫療院所不得自立名目向民眾收費,滕西華也質疑,二代健保修法案中才納入「差額負擔」的條文,目前實施根本沒有法源。

健保局藥材小組副主任黃肇明表示,現行法條對「差額負擔」的確未講清楚,但根據健保法第39條第12項,未公告不給付的診療服務及藥品,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考量部分給付的方式,除了12月將新增的塗藥支架,也已對心律調節器、樹脂石膏繃帶、義肢等特殊器材實施差額負擔,下一波則考慮納入陶磁人工髖關節。

黃肇明強調,這些品項都證明其療效可能比原給付的產品好一些,但價格昂貴,健保無法全額給付,為顧及部分患者的需要,讓他們有公平選用的權利,所以採部分給付;以塗藥支架來說,病患需負擔5~9萬元差額,預計5000多人獲益。

不過,為免病家被當冤大頭,健保局也要求醫療院所,須公開現有廠牌的差額資訊,供民眾參考選擇。

黃肇明坦言,「差額負擔」是健保局未來給付制度既定的方向,民眾只要多付一點錢,就可享有原本未給付的高價品項,目前先從用量少的品項著手,建立架構,未來立法後才全面實施,並擴及影響層面更大的藥品部分。

台大公共衛生學系副教授楊銘欽認為,健保給付新品項的原則,應考慮有無效果?長期醫療成本是否節省?如果因財務考量無法全面給付,無可厚非,也不代表既有給付品項就是不足。

對於「差額負擔」可能產生的不平等價差問題,楊銘欽表示,醫療不同於一般自由市場機制,屬於壟斷性競爭,未必廠商愈多、價格愈合理,他贊同透過民間力量去監督,哪家醫院是否不當收費,保障民眾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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