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放空間》健保差額負擔 合理嗎?
【民生報/滕西華】
2006.11.13 03:50 am
中央健保局最近宣布給付塗藥支架,但僅付給傳統支架,民眾若選擇植入塗藥支架必須自負差額5~9萬元不等。健保局在沒有法律授權下,逕自實施差額負擔,且還有下一波醫材可能比照辦理,令人憂心!
相較於傳統支架,塗藥支架有其療效、優點,但廠商要價太貴,過去無法納入給付,民眾只能自費使用;在健保財務緊縮之下,實施差額負擔可讓「付得起」的民眾少付點錢,得到「好一點」的藥品醫材,又不致使健保財務負擔過大,所以,政府想極力推廣,在健保法的修法草案中便加入了差額負擔條款。
然而,考量健保的體制與精神,與目前的經濟環境,我們仍反對差額負擔,且對此甚感憂慮。其一,全民健保是為縮短健康之貧富差距,使窮人得享一定品質的醫療服務,而差額負擔完全違反這種精神,它不但會惡化健康的貧富差距,也會使窮人、甚至中產階級面臨「道德危機」:我是否要去借錢、或花盡家中積蓄,以獲得較昂貴而效用可能不清楚的醫療?尤其重症與慢性病患,更可能受此煎熬。
其二,現行醫療體系下,醫病間存在極大的資訊落差,如果醫療人員告訴病家,某個自費藥品比健保給付的藥品好,通常病家沒有能力、也不敢懷疑,病家沒有選擇「好」與「不好」的知能,只能接受或拒絕,而唯一考量竟是「家庭經濟能力」;在醫療商品化及利潤導向日益嚴重之下,病家如何分辨醫院建議差額負擔,究竟是專業考量、抑或利益考量?
其三,目前台灣經濟成長趨緩,新貧階級增加,貧與病常伴隨而來,許多人溫飽尚有問題,如何期待他們支付差額負擔?而付不起差額的人,就只能使用較差的藥品嗎?
如果藥品確具療效、且符合長期經濟效益,健保應考慮全額給付,而非差額負擔,為何政府要給付療效較差的藥品呢?若藥品或醫療給付制度出了問題,有浪費或相對剝奪的情況,我們應檢討資源分配是否不公,而不是差額負擔。
健保財務的確面臨危機,大部分民眾並非不支持保費調整,而是眼見不給付項目越來越多,醫療商品化越來越嚴重,並不時傳出有人從中不法得利,信心闕如。如今在無法源之下,健保局採「偷跑」實施藥材差額負擔,符合民眾期待及法律要求嗎?
(作者為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)
Friday, November 17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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