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17, 2006

室內公共空間禁菸 立院協商未獲通過

室內公共空間禁菸 立院協商未獲通過
【民生報/記者陳威廷/報導】
2006.11.10 03:55 am


「菸害防治法修正案」昨在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,最受爭議的「室內公共空間全面禁菸」條文,遭技術性擱置。對此,拒菸聯盟表達遺憾。

拒菸聯盟發表聲明指出,菸商散布不實訊息,拖延修正案過關,只在意自己荷包,無視台灣人民健康,令人痛心。

台灣菸酒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蔡登順則反駁,全面禁止室內公共空間抽菸,連先進國家都不敢這麼做,我國若領先立法,將造成吸菸族與非吸菸族的對立。他說,「確實執行非吸菸區禁菸規定,推廣無菸餐廳,才是兩全其美之策。」

拒菸聯盟認為,室內公共空間全面禁菸,才真能避免不菸民眾受二手菸侵害。

昨天的朝野協商只有兩點共識,第一是調降違規廣告宣傳的罰款金額,由原先的1000萬至5000萬元,減少至500萬至2000萬元。菸盒警示圖比例,雙方角力後,菸商佔上風,由原先50%縮小至35%。

有菸商代表認為,多賣香菸可以活絡經濟,增加政府稅收。對此,拒菸聯盟強調,我國每年超過300億健保經費用於菸害相關疾病治療上,這還未計算菸害造成勞動力下降的經濟損失,賣香菸拚經濟的說法似是而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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