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罹乳癌 足月產後切腫瘤
【中央社/台中市二十六日電】
2006.12.26 01:32 pm
一名孕婦在懷五個月時發現右側乳房突然變大,並能隱約摸到硬塊,但孕婦不以為意,以為是懷孕使乳房脹大,直到懷孕八個多月時才到台中市澄清醫院求診,起初被診斷為乳腺炎,醫師追根究底,前後三次切片檢查才證實罹患乳癌,病患在足月生產後才切除乳房,母子均安。
澄清醫院中港院區一般外科主治醫師陳豐仁今天表示,這名三十六歲的孕婦就診時,並無發燒、蓄膿等感染的表現,初步判定可能是巨大的發炎性乳癌;但是,病人的患部有紅、腫、熱、痛的情形,也不排除是乳腺炎。
陳豐仁說,由於乳房X光攝影具有放射線,可能對胎兒有不利的影響,因此,孕婦只能使用乳房超音波來診斷,這位孕婦的檢驗報告認為可能只是乳腺炎。
雖然如此,陳豐仁不放心,徵得孕婦同意施行手術切片,病理報告也認為是乳腺炎。經過數日的抗生素治療,右側乳房依舊紅腫熱痛,療效不如預期,再加上懷孕期正常細胞也會有類似不正常細胞的增生現象,容易造成病理方面的誤解,因此,乳癌的可能性大增。
陳豐仁詳細解說並再次徵得病患的同意,直到施行第三次手術切片,最後才證實是乳癌中的乳房惡性血管內皮腫瘤,且腫瘤約十三公分大,此病例極為少見。
這名孕婦後來足月產下男嬰,再到醫院接受手術切除一側乳房,不需要接受化學治療,術後十個月以來並未發現有轉移或復發的情形。
陳豐仁指出,惡性血管內皮腫瘤是從乳房血管內皮結締組織發展成的,和一般的乳癌完全不同。臨床經驗顯示,婦女懷孕時,乳房會有血管增生、細胞分裂增加、乳腺過度增生的情形,這些都易造成診斷的誤判。
他並呼籲,婦女如果只要求儀器檢查乳房(如乳房X光攝影、乳房超音波等),而拒絕醫師檢查(視診、問診、觸診等),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後果。相對地,醫師也不可過於依賴先進儀器,失去直接接觸病患的機會;尤其當治療達不到預期效果時,必須重新思考錯誤診斷的可能性。只有承認錯誤,才找得到正確的治療方向。
Thursday, December 28, 2006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