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06/09/27 民生報】
【記者韋麗文/台北報導】
醫療改革基金會提出醫院、醫師要球民眾自費的四大花招。包括假傳聖旨、避重就輕、趁火打劫、無中生有。
假傳聖旨:明明健保有給付,卻要求民眾自費。像健保給付的棉花棒、膠布、耳溫套、抽痰管、拋棄式手術布包、一般導尿管、鼻胃管、灌食空針、引流管及引流套、點滴等醫材或藥品,不肖醫療院所卻要民眾付費。
避重就輕:醫院未說明有健保給付之選擇,直接提供健保不給付的醫療服務。例如,健保規定要作冠狀動脈血管支架前,需先執行心導管氣球擴張術。如醫療院所未經施行氣球擴張術,即置放血管支架,民眾必須自付該項支出。
趁火打劫:醫師、醫院告知自費的藥或治療方式比較有效或比較好。像有骨科醫師跟病人說,健保給付的手術「無效」、「開了刀跟沒開一樣」;要病人簽字自費六萬五千元。事後醫師才承認是自己不會做健保給付的手術。
巧立名目:三歲小孩到牙科塗氟,醫師以「小孩年紀這麼小,看牙得花時間額外安撫」為由,告知家長需加收五百元「行為處理費」。
混水摸魚:未主動提及該醫療服務、器材、材料等非健保支付範圍。病患以為醫院提供之物品,皆可申請健保給付而拆用,待出院後向健保局申請核退墊付的費用被拒才知情。
【記者韋麗文/台北報導】
「大賣場可以給收據明細,為何事關人命的醫療院所卻沒有收據明細?」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,許多病患拿到的醫療收據,僅有種類大項,卻沒有詳細的藥項、檢查項目等。尤其是自費項目,更應一條條明列,保障病患權利。
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說,今年6月健保局醫療弊端監督小組受理民眾醫療檢舉及申訴共有729件,最多的是醫療院所額外收費(255件),佔將近三成五。在健保局的查處名單中,也有19家醫療院所自立名目收費。
張苙雲說,民眾就醫後,醫療院所給付的收據,通常只有掛號費、部分負擔、檢查費等粗略分項,根本沒有明細。她舉例,收據上往往只有「藥費」;卻沒有將使用的各種藥品項目、健保給付費用、自費費用列上。
她說,大賣場收據上都可明列「金莎巧克力三粒裝、多少錢」,為何打進身體的針劑、藥物、裝在身體的醫療器材,卻不需要讓民眾了解狀況?
有的醫師還說,「這個藥健保付錢,但是比較差;這個藥比較好,健保不付錢。你要哪一種?」張苙雲說,近年來,自費項目越來越多,明細一列出來,不肖的醫療院所就無法混水摸魚,向民眾亂收費用。
也有醫護人員爆料,醫療院所一手向健保申請給付,一手卻誤導病人必須自費,其實是兩邊收錢。
張苙雲要求健保局推動醫療費用明細,也鼓勵民眾索取明細。她說,當民眾對收費有疑問時,民眾也可憑著清楚的明細,作為證據之一。
也許醫院會以項目繁多,登錄不便而拒絕。她說,大賣場的「產品」絕對不少於醫院,賣場做得到,醫院應該也作得到。張苙雲說,醫療院所要與浮報、A健保污名劃清界線,就應該開給民眾醫療明細。
Thursday, September 28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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