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06/09/26 聯合報】
記者劉明岩/花蓮報導
花蓮市5家診所負責人兼醫師劉文光、楊啟雍、李嬋娟、江瑞庭、饒振華,涉嫌盜刷健保卡,詐領健保費,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許建榮昨天分別偵結,均依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,並求處8個月到1年徒刑。
起訴書指出,花蓮市勳桂診所負責人劉文光,從民國92年元月到去年2月,利用不知情病患未攜帶健保卡就診辦理補卡、同日看相同病症兩次等手法,指示診所事務人員楊秀蘭連續盜刷病患健保卡,塗改、浮增病患就醫日期等方式,向健保局詐領3000多名病患診察費、藥事服務費119萬餘元,劉文光被求刑1年、楊秀蘭5個月。
花蓮市新時代皮膚科診所負責人楊啟雍、大安中醫診所負責人李嬋娟夫妻,從民國93年11月到94年4月間,共有30名病患未前往就醫或由他人代為領藥,或索取保養品未診察開處方箋,或由兩診所互相盜刷病患健保卡,共向健保局詐領診療費、藥費23萬餘元,各被求刑10個月。
花蓮市江瑞庭中醫診所負責人汪瑞庭則從93年12月到94去8月,利用病患欲多拿超過7天藥量,或病患不在花蓮託親友拿健保卡前往診所拿超過7天藥,多刷2至4次健保卡達139人,詐領診察費3萬4000多元,被求刑8個月。
花蓮市一良診所負責人饒振華從93年元月到94年6月,盜刷12名未實際前往就診的病患健保卡,或病患未就診僅託友人拿減肥藥等,詐領健保給付1萬9000多元,被求刑8個月。
醫師盜刷健保卡、詐領健保給付案,以往檢察官多予緩起訴處分,但針對這5名醫師的犯行,檢察官認為已違背醫學專業認知及應有的職業道德,均從重求刑。案經東區健保局、調查局東部機動組移送法辦。
Thursday, September 28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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