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19, 2006

政府A健保費》健保局公文 自暴盜用黑幕?

【2006/09/18 聯合報】

記者何明國/台北報導


被指政府盜用健保費的「黑幕」,在今年八月十一日,健保局總經理劉見祥答覆國民黨立委陳志彬的公文中,被揭露出來,健保保費黑洞呼之欲出。

劉見祥函中表示,依行政院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「研商健保財務改革措施會議」中院長裁示,健保財務改革採「多元微調方式」進行,同意公共衛生支出之法定傳染病、預防保健及教學成本等,「逐年回歸公務預算編列」。

陳志彬說,「逐年回歸公務預算編列」的意思,說白一點就是,這些經費本來應該是由衛生署編在年度預算,不應盜用健保費,以後就「逐年少盜用健保費」,逐年改由衛生署編列預算支付。

陳志彬說,換言之,政府盜用健保費的不法行為,不是要「立即停止」,而是「逐年少盜」,「逐年改過」,何時要全完停止,並沒有時間表。

根據劉見祥給陳志彬的答覆,九十五年度主計處核定回歸衛生署的公務預算四十二億元,其中支應預防保健廿億六千萬元,法定傳染病廿一億四千萬元。陳志彬說,這個意思就是,九十五年衛生署只是「向健保局少A四十二億元健保費」而已,不是沒有盜用。

劉見祥在函中還表示,九十五年度衛生署醫事處原本編列「教學成本之預算」(補助教學醫院的經費),但主計處不同意,被刪除。衛生署只好繼續從健保局的保費收入中拿出五十一億支應這筆經費。

陳志彬說,九十六年度主計處同意衛生署回歸公務預算逐年增多為八十二億;也就是九十六年度衛生署「向健保局少A八十二億元」。

他說,健保已實施十年,累計被「盜用」的健保費至少超過千億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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