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September 19, 2006

私人醫院轉型社團法人 甜頭誘人

【2006/09/19 經濟日報】

■ 記者徐谷楨/台北報導

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葉維惇透露,不少私人執業的中大型醫院最近紛紛考慮改制為「醫療社團法人」,著眼於改制後龐大的租稅、盈餘分配和投資利益。
主管機關規定,病床在200床以上的大型私人醫院必須依法申請改制「醫療社團法人」,並祭出「土地若無償移轉,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」的優惠,期限到明年4月28日止,今年中已經公布相關審查要點,成為醫界近來的熱門話題。

會計師透露,符合改制資格的私人醫院,包括敏盛、秀傳等共200多家,光台北市就有30幾家,但是多數醫院仍在「觀望」,大部分案子都還在會計師的規畫階段。

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執行長高文宏分析,轉型為社團法人後,將面臨不少改變,包括須由會計師簽證財務報表、盈餘分配金額以及課稅方式改變等,很多業務都將納入主管機關管理,因此顯得小心翼翼。

葉維惇表示,以個人名義執業,一般私人醫院或診所的所得屬執行業務所得,必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,適用的是最高40%的稅率,在法人化後即適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,最高稅率25%。當「有效稅率」變低,可分配盈餘則變多,技術上可節稅的利益就相對更高。

此外,葉維惇指出,不少私人醫院負責人的第二代並沒有醫生資格,不能繼承經營醫院,但成為社團法人的股東之後,即可合法繼承。

私人醫院法人化更為醫療產業帶來投資商機。葉維惇表示,依醫療法規定,「醫療社團法人」可以設附屬機構,例如藥品、美容、養生、看護或醫療資訊管理等事業,而且允許社團法人相互合併,經營規模將愈來愈大,投資利益看漲。葉維惇進一步點出,因為私人醫院的土地可能是醫生所有,因此捐給「非公益性」醫療社團法人仍有繳納贈與稅的問題。不過,這點已有解套之道,即捨棄土地所有權,改為「長期租賃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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