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15, 2006

含可待因感冒藥 須加註警語

【2006/09/14 聯合報】

【記者陳惠惠/台北報導】

含可待因(Codeine)成分感冒藥止咳效果佳,嬰幼兒使用卻可能影響肝功能,嚴重時抑制呼吸。衛生署日前開會決議,含可待因成分藥物都要加註警語,早產兒、嬰兒以及兩歲以下幼兒不建議使用。

藥政處資料顯示,目前核准含有可待因成分的藥證有兩百多張,大多數都是可在藥局購得的感冒糖漿,其次則是膠囊。藥政處近日公告後,將給藥廠半年到一年時間,更改外包裝和藥物使用說明書。

世界衛生組織並不建議幼童使用含可待因藥物,但中央健保局分析去年醫療院所申報資料後發現,許多診所為求速效,讓家長安心,常開立含可待因的強效止咳藥,近十二萬名兩歲以下幼兒都曾吃此藥物,這還不包括家長自行到藥房買藥給小朋友的案例。

藥政處說,可待因須經肝臟代謝之後,再由尿液中排出,嬰幼兒肝臟尚未發育完全,在無法代謝的情況下,可能會出現惡心、嘔吐、便祕、心悸、嗜睡等副作用,甚至抑制呼吸。但藥政處說,因為不少感冒藥都會出現惡心、嘔吐、嗜睡等副作用,他們尚未接獲不良反應通報。

為確保嬰幼兒的用藥安全,衛生署藥物審議委員會日前決議,含可待因成分藥物都必須要加註警語,包括「早產、嬰兒及兩歲以下幼兒不建議使用」、「二至十二歲兒童,依年齡減量使用」,以及「肝、腎功能不全者,應小心謹慎減量使用」。

但藥政處也表示,不建議嬰幼兒使用,但並非禁用,一旦幼兒咳不停,使用其他藥物後仍無法止咳,經醫師評估,還是可以斟酌使用。藥政處也提醒家長,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,把成人用感冒藥或感冒糖漿稀釋後,餵食幼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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