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September 15, 2006

醫療法人財務 將攤在陽光下

【2006/09/14 聯合晚報】

【記者韋麗文/台北報導】

醫療法人財務也有陽光法案! 衛生署將揭開醫療法人財務狀況的神祕盒子,52家醫療財團法人,如長庚、國泰、新光等財團法人的財務報告將公布,預計在95年底,將由衛生署代為公布在網站上,攤在陽光下檢視。

健保總額制度施行之後,醫院把「虧本」掛在口上,屢遭民間團體質疑,雙方鴻溝日深。為了回應社會要求,衛生署根據醫療法,發布訂定「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」,各醫療法人編製財務報表已有依循之準據。

醫療法人醫院包括長庚體系、國泰、馬偕、新光、台安、彰基、奇美等52家醫院。由於運作靈活、管理較佳、議價能力強,一般認為獲利也較多。在健保財務困難時,格外受到爭議。

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說,今年2月份發布準則,5月份大部分醫療財團法人已依醫療法規定,向衛生署申報財務報告,但是多數法人準備不及,預計明年5月申報的財務報告,應可依照衛生署公告之財務報表格式編製。

薛瑞元說,醫療財團法人是由社會捐助的財產,運用募來的資金辦理的公益法人,所以法人的資產就是社會資產,應受到社會監督,因此醫療財團法人有主動公開其財務報告的必要,唯有健全財務狀況,醫療財團法人方能永續經營。

中華財政學會秘書長朱澤民說,公開財務狀況,可以讓醫療財團法人營運更透明。他舉例,外界認為長庚醫院是超級吸金機,根據長庚的財報,「長庚真的沒賺那麼多」,反而是台塑企業不斷捐出股利,屬於業外收入,醫療獲利其實相當有限。

醫療財團法人必須公開資產負債表、收支餘絀表、淨值變動表、現金流量表。醫療社團法人則必須公開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社員權益變動表、現金流量表。衛生署將由95年起,將醫療財團法人的財務報告委由財務、會計專家審議,再予公開。

除了醫療法人之外,公立醫院可分為教育部系統、退輔會系統、衛生署系統、縣市醫院系統及軍方醫院等。薛瑞元舉例,台大、成大等屬於大學附設醫院,教育部撥預算給醫院,因此財務狀況也會公開。

不過,也有人質疑教育部並非醫療專家,監督醫院業務恐力不從心,中華財政學會秘書長朱澤民認為,教育部與衛生署也可再溝通,衛生署可提供協助。

至於私立醫院的財務狀況,衛生署還是無插手餘地。薛瑞元說,私人醫院是由個人出資所成立的醫院,依法論法,衛生署還是無從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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